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胡常龙教授应邀参加第八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发表时间:2018-12-12 09:47
2018年12月9日,由中国检察学会检察基础理论委员会主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第八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在湖南宾馆开幕。委员会理事、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胡常龙教授应邀参加此次论坛,并作与会发言。 图一:会议现场 本次论坛以“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周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结束后,大会分别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与法律监督体系完善”和“新时代监察工作创新发展与检察改革”两个专题进行研讨,研讨以论文综述和专家与谈的形式进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中心—研究院主任、教授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反恐怖中心主任、教授康均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陈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所名誉主任胡常龙等领导、学者以及检察实务部门的专家列席会议并发言。 胡常龙教授简介 胡常龙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1991年—2004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期间主审或参加审理重大案件上百起。 2003年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一年。 2004年11月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任山东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 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和刑法学。 社会兼职 胡常龙教授现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检察学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员会理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兼职教授、 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
辩护案件 江苏省原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某某受贿案;山东商务厅厅长吕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某受贿案; 青岛市原园林环卫局局长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院长王某某受贿案等在全国或者山东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科学教研 胡常龙教授著述颇丰,著有《死刑案件程序问题研究》、《刑事诉讼中的实务问题》、 《论刑事疑案的二难选择》、《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等多部学术著作,并发表个人论文四十余篇。 ——本文来自《长龙刑辩》 |